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指导各地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柳州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4日。如有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书面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772-2808871
邮 箱:gdbhk666@163.com
附件:柳州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