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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印发《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管控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4-11-14 10:20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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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储备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分局)、局属各单位: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管控十条措施》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1014

(此件删减发布)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管控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管控,促进全面正确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十条措施。

一、严格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不得搞“一言堂”。坚决预防“一把手”腐败,坚持末位发言制度,分管领导未充分表达意见前,主要领导不得个人专断,擅自决策,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二、严格执行决策部署,不得阳奉阴违。工作中应坦诚相待,言行相符,表里如一,不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确保政令畅通、决策有效执行。坚决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真诚服务,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三、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不得违规审批。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对规划审批、土地出让、矿权出让等各类审批事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放宽条件,确保审批过程合法合规,维护法治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未按程序经业务科室提出办理意见并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的,主要领导不得擅自审批同意。

四、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坚持公共资源分配的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项目招投标要公平公正,施工过程透明公开,杜绝任何形式的权力寻租与利益输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不得优亲厚友。严禁在干部选拔、工作分配、福利待遇等方面优亲厚友,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在工作中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干部职工。

六、严格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得“吃拿卡要”。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严禁向服务对象索要或接受财物、宴请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公职人员形象。

七、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得违规吃喝。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杜绝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树立良好形象。严禁“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违规吃喝,维护亲清政商关系。坚决抵制奢靡之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八、严格维护团结稳定大局,不得拉帮结派。倡导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氛围,严禁推诿扯皮,坚决反对搞“小圈子”“小团伙”,维护党内团结统一,确保局内部和谐稳定,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九、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得违规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守选拔流程,防范任人唯亲、违规提拔,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十、严格接受监督,不得脱离监管。与纪检组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与纪检组沟通交流、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接受指导,着重剖析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风清气正成为常态。

为确保以上十条措施有效落实,在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干部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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