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祥云盛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关于祥源领地1#楼土地分割转让的请示》,申请将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桂(2023)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87587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并进行转让。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按照经批准的祥源领地项目地块分割转让方案(详见附件)对桂(2023)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87587号宗地进行分割转让。宗地分割转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柳土出字2017024号)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分割后的宗地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一)分割后地块一与地块二须整体做规划总平设计,控制指标应满足出让合同所附的规划设计条件(柳规条件〔2016〕134号)相关要求。
(二)地块一开口须开设在南面公共通道上,且地块一与地块二公建配套设施需共建共用,边界处不得设立围墙、栅栏等物理障碍物。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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