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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秀苑”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2025-06-13 08:00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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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通 告

    柳州市龙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静兰路东侧静兰卷烟厂北侧的独秀苑规划总平图曾于2025年4月9日经我局批准。柳州市龙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由于施工图深化设计的实际情况,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独秀苑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 

    一、地块一1#楼十六层平面图1-6轴~1-13轴交1-P轴~1-Q轴处的挑空取消,1-13轴交1-P轴~1-Q轴处墙体取消;十六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9a,原建方-09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二、地块一2#楼十八层平面图M轴北侧10~16轴、25~31轴处挑空取消,10轴、31轴处墙体取消;十八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9a,原建方-09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三、地块一3#楼十六层平面图M轴北侧12轴~19轴之间的挑空取消,12轴处墙体取消;十六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9a,原建方-09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四、地块一4#楼十六层平面图4-P轴北侧4-12轴~4-19轴、4-30~4-37轴之间的挑空取消,4-12轴、4-37轴处的墙体取消;十六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5a,原建方-05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五、地块一5#楼十六层平面图5-P~5-Q轴交5-13轴~5-20轴、5-31~5-38轴之间的挑空取消,5-13轴、5-38轴处的墙体取消;十六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6a,原建方-06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六、地块一6#楼、7#楼十六层平面图10~16轴、25~31轴交M轴处北侧的挑空取消,10轴、31轴处砌体墙取消;十六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15a,原建方-15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七、地块二9#楼十七层平面图10轴~16轴、25轴~31轴交M轴处北侧的挑空取消,10轴、31轴处墙体取消;十七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9a,原建方-09作废;一层平面图J轴交4~8轴增加墙体向北移动3300,具体详建方-04a,原建方-04作废;J轴交4~8轴增加墙体向北移动3300,具体详建方-05a,原建方-05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八、地块二10#楼十七层平面图10轴~16轴、25轴~31轴交M轴处北侧的挑空取消,10轴、31轴处墙体取消;十七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9a,原建方-09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九、地块二11#楼十八层平面图12轴~19轴、30轴~37轴交M轴处北侧的挑空取消,12轴、37轴处墙体取消;十八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8a,原建方-08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十、地块二12#楼十八层平面图13轴~20轴、31轴~38轴交P轴-Q轴处的挑空取消,13轴、38轴处墙体取消;十八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9a,原建方-09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十一、地块二13#楼十八层平面图6轴~13轴交P轴Q轴处的挑空取消,13轴处墙体取消;十八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8a,原建方-08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十二、地块二14#楼十八层平面图13轴~20轴交P轴~Q轴处的挑空取消,13轴处墙体取消;十八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8a,原建方-08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十三、地块二15#楼十八层平面图6轴~13轴交P轴~Q轴处的挑空取消,13轴处墙体取消;十八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9a,原建方-09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十四、地块二16#楼十八层平面图12轴~19轴交M轴处北侧的挑空取消,12轴处墙体取消;十八层平面图南侧A2户型厨房增加敞开阳台;具体详建方-09a,原建方-09作废;以上修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除以上内容调整之外,其余内容均不调整。

    修改后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柳州市龙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调整的独秀苑建筑单体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5年6月19日前送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2825345,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5年6月19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独秀苑项目
                中山东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公示网站:http://lz.dnr.gxzf.gov.cn。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

    听证时间: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信访接待室(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周  剑
    听证员:      文  博
    记录员:      谢涵彬

    特此通告!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3日        


1#住宅_十六层平面图-调整前


1#住宅_十六层平面图-调整后


2#住宅_十八层平面图-调整前


2#住宅_十八层平面图-调整后


3#住宅_十六层平面图-调整前


3#住宅_十六层平面图-调整后


4#住宅_十六层平面图-调整前


4#住宅_十六层平面图-调整后


5#住宅_十六层平面图-调整前


5#住宅_十六层平面图-调整后


6#7#住宅_十六层平面图-调整前


6#7#住宅_十六层平面图-调整后


9#住宅_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9#住宅_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9#住宅_十七层平面图-调整前


9#住宅_十七层平面图-调整后


9#住宅_标高1.700平面图-调整前


9#住宅_标高1.900平面图-调整后


10#住宅_十七层平面图-调整前


10#住宅_十七层平面图-调整后
11#住宅_十八层平面图-调整前


11#住宅_十八层平面图-调整后


12#住宅_十八层平面图-调整前


12#住宅_十八层平面图-调整后


13#住宅_十七层平面图-调整前


13#住宅_十七层平面图-调整后


14#住宅_十八层平面图-调整前


14#住宅_十八层平面图-调整后


15#住宅_十八层平面-调整前


15#住宅_十八层平面-调整后


16#住宅_十八层平面图-调整前

16#住宅_十八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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