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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2023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3-09-05 09:00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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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202314

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柳州市2023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柳南区太阳村太阳村民委会的集体土地1.4186(科教文用地1.4186)征收国有,共1.4186土地,作柳州市2023年第三批次乡镇用地

二、要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新的征地区片合地价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支付补偿费;落好被征地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和生活,确保被征地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

三、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用地的,必采取招、拍或挂牌方式出土地使用。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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