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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函【2022】1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柳州市2021年第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2-01-17 16:00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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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函〔20221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柳州市2021年第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柳资源规划征报〔2022〕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柳州市2021年第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中涉及的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白沙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2228公顷(旱地0.0845公顷、有林地0.1282公顷、田坎0.01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的0.0845公顷新增耕地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该批次涉及集体土地0.2228公顷,须在征收土地手续获得审批后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及供地手续。

五、涉及占用林地的,你局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你局要督促用地单位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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