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函〔2022〕545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柳州市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柳资源规划征报〔2022〕11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柳州市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中涉及的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太阳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2910公顷(水田0.0664公顷、旱地0.0442公顷、坑塘水面0.18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的0.1106公顷新增耕地质量,要对新增耕地的管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该批次涉及集体土地0.2910公顷,须在征收土地手续获得审批后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及供地手续。
五、你局要督促用地单位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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