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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函【2023】48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柳州市2022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3-02-27 15:30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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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函〔202348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柳州市2022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柳资源规划征报〔2023〕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柳州市2022年第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中涉及的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立冲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8.6147公顷(旱地0.3891公顷、果园1.5025公顷、乔木林地5.0753公顷、灌木林地0.5082公顷、其他林地0.8618公顷、农村道路0.1564公顷、坑塘水面0.0314公顷、沟渠0.0057公顷、设施农用地0.0843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2771公顷(均为裸岩石砾地);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0.9119公顷(乔木林地0.7202公顷、灌木林地0.1882公顷、农村道路0.0035公顷),共计9.5266公顷农用地和0.2771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该批次另有建设用地0.4248公顷,用地总面积共计10.2285公顷。

二、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的0.3891公顷新增耕地质量,要对新增耕地的管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该批次涉及集体土地9.3166公顷,须在征收土地手续获得审批后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及供地手续。

五、涉及占用林地的,你局要督促用地单位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你局要督促用地单位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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