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征地信息 > 征收土地公告

柳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29号

2020-03-31 10:04     来源:信息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19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9〕 (2)111号文件批复同意《关于柳州市2019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征收土地位置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柳州市2019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

(二)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柳州市柳北区三合村民委员会、2、3、4、5、6、7、8、10组周边土地。

(以上用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红线示意图)

二、被征地村(组)、土地类型、面积及补偿费用标准

(一)被征地村(组)、土地类型、面积、补偿标准

被征地村

(组)

 

地  类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万元/公顷)

共计补偿

(万元)

 

沙塘镇三合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0313

 

115.4715

3.6143

沙塘镇三合村民委员会2组

农用地

0.0255

 

115.4715

2.9445

沙塘镇三合村民委员会3组

农用地

0.1688

 

115.4715

19.4916

沙塘镇三合村民委员会4组

农用地

0.0340

 

115.4715

3.9260

沙塘镇三合村民委员会5组

农用地

0.6791

 

115.4715

78.4167

沙塘镇三合村民委员会6组

农用地

1.4398

 

115.4715

166.2559

沙塘镇三合村民委员会7组

农用地

0.1517

 

115.4715

17.5170

沙塘镇三合村民委员会8组

农用地

0.6511

 

115.4715

75.1835

沙塘镇三合村民委员会10组

农用地

0.1880

 

115.4715

21.7086

合计

\

3.3693

\

389.0581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柳州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柳政规〔2019〕60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实施。

三、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柳州市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

凡从《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四、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柳州市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联系人:冯泽  电话:0772-2508231。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