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专项行动重要指示,认真督促各县(区)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矿种,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非法采矿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1、2022年11月违法当事人欧某某在柳城县大埔镇吉兆村拉达屯村背岭非法采矿,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违法当事人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1260.2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柳城资源规划监罚字〔2023〕3号,于2023年1月16日结案。
2、2023年1月违法当事人韦某某在柳城县寨隆镇独石村山脚屯非法采矿,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901.44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柳城资源规划监罚字〔2023〕8号,于2023年2月16日结案。
3、2023年2月违法当事人覃某某在柳城县寨隆镇独石村山脚屯非法采矿,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316.8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柳城资源规划监罚字〔2023〕11号,于2023年3月15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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