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xx水泥电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广西农垦沙塘农场有限公司的土地2846.22平方米硬化地面,并搭建砖混合钢架棚一处。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的行为。
我局于2020年12月3日对柳州市xx水泥电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依法立案查处,于2021年1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将非法占用的2846.22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广西农垦沙塘农场有限公司;并处罚款71155.5元。柳州市xx水泥电杆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21日缴清罚款;于2021年3月2日将非法占用的2846.22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广西农垦沙塘农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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