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4 09:39
来源:广西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作者:广西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2012年6月,吴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柳南区门头村门头屯南环中学旁自己的承包地1248.86㎡(1.873亩)兴建饲料加工厂,建筑物占地面积与建筑物面积均为1248.86㎡。该项目用地不符合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年7月23日,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吴某非法占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12年11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吴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并按非法占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罚款共计1873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