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8 11:13
来源:广西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作者:广西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2010年3月,钟某与柳州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租用位于市柳石路鸡山脚龙珠小区东面山边的国有土地,并于同年6月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地建设厂房。该宗地实际占地面积为2080.88㎡,建筑物占地面积为930.79㎡,建筑面积为930.79㎡。该项目用地大部分符合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年3月9日,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钟某非法占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11年7月8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钟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80.88㎡,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930.79㎡,并处以15元/㎡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3121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