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8 16:57
来源:广西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作者:广西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2012年3月,覃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三门江林场湖广坪处的土地用作农庄建设。该宗地占地面积为596.13㎡,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99.86㎡,建筑物面积为399.72㎡。该宗地符合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年3月25日,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覃某非法占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13年5月21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覃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596.1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399.72㎡,按非法占地面积并处以15元/㎡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8941.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