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6 15:25
来源:广西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作者:广西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2013年1月,广西铭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阳和污水处理厂一带平整土地建设道路,并于2013年9月铺设路基。该项目用地符合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年1月16日,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广西铭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14年1月23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9574.02㎡;限期治理非法占用的耕地2953.01㎡,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47870.1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