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凌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柳南区太阳村镇和平村马岭一队集体土地用于兴建农庄。该宗地实际占地面积为2694.85平方米,建筑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均为470.70平方米。该宗地符合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年7月29日,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凌某非法占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15年9月7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694.85平方米;没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470.70平方米;并处罚款4042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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