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3-01 11: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 (柳政办[2009]147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7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20121231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档案馆、图书馆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立新路49号,邮编:545001,联系电话:0772-2825279 ,邮箱:bgs 825279@163.com)。

一、概述

2012年,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着力强化平台建设,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分管局领导,明确责任科室。同时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及本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由专人审核。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继续做好局门户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我局信息栏目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与市“12345”服务平台及新闻媒体的合作。开通“空中学堂”、“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官方微博”,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三)加强学习,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局重新调整了信息公开联络员,印发了信息公开相关的各种学习资料,组织全系统干部认真学习。多次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深化了参训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和公开方式、规范了公开程序,建立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辅的工作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纳入每年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状的主要量化考核内容之一,使国土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方便了群众服务了社会。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柳州市的中心工作,我局提出“十大主动仗”,包括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统筹用地、土地资源保护、国土执法、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地灾治理、信息化建设、国土规范化建设十个方面。我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策法规、土地整理开发、执法监察、规划耕保、矿产管理 、地质环境管理、采矿权审批、地籍管理、测绘管理、土地登记结果、建设用地、征地审批、征地拆迁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14个专题版块,将所有涉及我局业务范围中,关系到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民生等方面中心工作的内容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及到土地公开交易、征地拆迁公告等方面的内容,我局除了在门户网公开外,还在我局公告栏、政务公开栏、报纸、征地拆迁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国土资源管理政务信息10738条。

(一)积极做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我局政务信息,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限要求,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89条;

(二)2011年初我局按照自治区国土厅设置的门户网站模板,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版块和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公告通知、机构概况、服务窗口、政策法规、规划耕保、建设用地、地籍与测绘管理以及下载中心等多个栏目。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国土基本信息,认识国土部门职责和掌握国土最新动态信息的平台。除此之外,我们还针对我局各科室各部门的职能范畴,开辟了多个业务专栏,建立了举报专栏、意见簿,设立网上调查,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网上窗口服务水平,树立网上国土新形象。2012年我局门户网站共更新政府信息542条,答复群众网上在线咨询124条,答复率达100%

(三)20106月初我市六县国土局搭建了独立门户网站,并开辟了多个栏目,2012年六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丰富了网站内容,并对门户网站负责人进行技术培训。各县克服了专业人员不足、技术薄弱的困难对网站进行维护和日常更新,六县更新量共计800多条,基本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子网更新土地交易公告和结果72条,柳州市地质环境信息服务系统录入后台数据4000条,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平台向中国土地市场网录入供地信息5638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6%

(四)继续发挥传统新闻媒介的强力宣传作用,公开我局各项政务工作信息。2012年,我局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南国今报》、《中国国土资源报》、南方国土资源网及柳州电视台等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有关我局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地质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的信息169篇(条);

(五)创新形式,信息公开多样化。除了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还在政务中心、信档中心专门设立查询点,受理符合《土地公开查询制度》要求的档案查询工作,并采用热线电话、违法用地举报电话、政务信息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审批科,设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2年共收到4份依申请公开申请,已受理并办理完毕。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的规定,除了按制度规定应该收费的以外,其他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均不予收费。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设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充实,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今后,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努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对主动申请公开的依程序公开,为我局与公众平等、广泛、深入的沟通搭建更为便捷的平台和渠道。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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