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2-03-05 1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由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7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20111231止。本年度报告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uzhou.gov.cn)、柳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lz.dnr.gxzf.gov.cn)、档案馆、图书馆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立新路49号,邮编:545001,联系电话:0772-2825279)。

一、概述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1年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初,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室主任为副主任,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信息的编辑和发布工作。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资源、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我市2011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87项,拟用地总面积1.1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7603公顷。根据2011年9月5,我市与自治区签订的《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综合统筹方案》,2011年涉及我市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87个,已保障用地项目56个,占项目总数的64%。对未保障或部分保障的31个用地项目,共同商定了用地保障方案。同时,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审批开通“绿色通道”,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三)不断学习培训,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局重新调整了信息公开联络员,印发了信息公开相关的各种学习资料,组织全系统干部认真学习。多次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深化了参训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和规范化。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和公开方式、规范了公开程序,建立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辅的工作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纳入每年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状的主要量化考核内容之一,使国土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方便了群众服务了社会。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柳州市的中心工作,我局提出“十大主动仗”,包括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统筹用地、土地资源保护、国土执法、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地灾治理、信息化建设、国土规范化建设十个方面。我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策法规、土地整理开发、执法监察、规划耕保、矿产管理 、地质环境管理、采矿权审批、地籍管理、测绘管理、土地登记结果、建设用地、征地审批、征地拆迁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14个专题版块,将所有涉及我局业务范围中,关系到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民生等方面中心工作的内容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及到土地公开交易、征地拆迁公告等方面的内容,我局除了在门户网公开外,还在我局公告栏、政务公开栏、报纸、征地拆迁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国土资源管理政务信息8440多条。

(一)积极做好在中国柳州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并在“中国柳州”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我局政务信息,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限要求,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10余条;

(二)2011年初我局按照自治区国土厅设置的门户网站模板,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版块和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公告通知、机构概况、服务窗口、政策法规、规划耕保、建设用地、地籍与测绘管理以及下载中心等多个栏目。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国土基本信息,认识国土部门职责和掌握国土最新动态信息的平台。除此之外,我们还针对我局各科室各部门的职能范畴,开辟了多个业务专栏,建立了举报专栏、意见簿,设立网上调查,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网上窗口服务水平,树立网上国土新形象。2011年我局门户网站共更新政府信息508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2%,答复群众网上在线咨询108条,答复率达93%

(三)20106月初我市六县国土局搭建了独立门户网站,并开辟了多个栏目,2011年六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丰富了网站内容,并对门户网站负责人进行技术培训。各县克服了专业人员不足、技术薄弱的困难对网站进行维护和日常更新,六县更新量共计600多条,基本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子网更新土地交易公告和结果30条,柳州市地质环境信息服务系统录入后台数据5000多条,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平台向中国土地市场网录入供地信息2579条;

(四)继续发挥传统新闻媒介的强力宣传作用,公开我局各项政务工作信息。2011年,我局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南国今报》、《中国国土资源报》、南方国土资源网及柳州电视台等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有关我局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地质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的信息215篇(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次;

(五)创新形式,信息公开多样化。除了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还在政务中心、信档中心专门设立查询点,受理符合《土地公开查询制度》要求的档案查询工作,并采用热线电话、违法用地举报电话、政务信息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审批科,设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1年共收到1份信息公开申请,已受理并办理完毕。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的规定,除了按制度规定应该收费的以外,其他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均不予收费。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仍不够规范和标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把国土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增强服务柳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理论学习和制度建设,提高认识,落实各部门职责,强化开展信息公开的执行能力和工作能力。

(三)建设规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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