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昌华、许志英位于和平路134号之一华美·星园林居16栋1单元8-4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关于吴昌华、许志英位于和平路134号之一华美·星园林居16栋1单元8-4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2020-03-24 10:19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昌华、许志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和平路134号之一华美·星园林居16栋1单元8-4的不动产权证书【柳国用(2013)第113265号、柳房权证字第D0119527号、柳国用(2013)第113264号、柳房权证字第D011952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昌华、许志英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