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柳房权证字第A0071543号 |
黄北兰 |
房屋所有权 |
北雀路45号之五桂景湾·水天一州23栋1单元3-1 |
无 |
2 |
柳国用(2009)第121256号 |
黄北兰 |
土地使用权
|
北雀路45号之五桂景湾·水天一州23栋1单元3-1 |
无 |
3 |
柳房共字第B0020628号 |
黄江凤 |
房屋所有权 |
北雀路45号之五桂景湾·水天一州23栋1单元3-1 |
无 |
4 |
柳国用(2009)第121257号 |
黄江凤 |
土地使用权
|
北雀路45号之五桂景湾·水天一州23栋1单元3-1 |
无 |
5 |
柳房他证字第E0192837号 |
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房屋他项权 |
北雀路45号之五桂景湾·水天一州23栋1单元3-1 |
无 |
公告单位: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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