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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在柳州成交签约

广西首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在柳州成交签约

2019-11-11 10:37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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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19年11月至20201月,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机构,通过(077112340电话访问、问卷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全市完成年度任务、履行职责情况的满意度。为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我局的年度工作表现,现将我市工业用地改革做法向社会公开,请社会公众监督并作出客观公正评价。您的“满意”是我们前进的最大动力!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在柳州市成交签约,土地竞得人与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柳北区工业区管委会分别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和投资建设监管协议,这标志着广西工业用地改革工作迈出新步伐。  
    据悉,首宗成交的“标准地”位于柳州市柳北区白露片区,土地面积167亩。该宗地块出让的“标准”包括:土地成交之日起1年内建成项目并投产;项目在投产后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0万元/亩;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容积率须不小于0.98且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2%且不大于50%,投资强度不低于1369.5万元/公顷;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等。
    广西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负责人介绍,和以往工业项目相比,柳州的这宗“标准地”综合效应优势明显,拿地后开工的时间可减少半年至1年,亩均税收较自治区标准翻了1倍,产出强度较自治区标准提高60%,投资强度比国家标准提高了10%,容积率提高了40%。
    据了解,今年8月,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工业用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要求,广西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方案》,在柳州市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工作,计划2020年试点结束后,将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试点政策,在全自治区全面铺开“标准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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