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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第32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2-06-16 14:50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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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为做好本年度“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形成珍惜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当前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23日—29日

三、活动安排

(一)举行第3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2022年6月24日上午9:30-11:50

活动地点: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承办单位:广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中心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活动内容:

1.保护耕地签名承诺仪式。制作“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大型长图海报,邀请各级田长和乡镇人员、学校师生发出倡议和书写寄语,通过现场彩绘、手印盖章形式,承诺“我爱耕地、人人有责”。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责任部门:局办公室、耕地保护科、总体规划科、用途管制科、开发利用科、乡镇规划科、生态修复科、地质勘察科、矿产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察科、各城区局、监察支队、柳东分局、北部分局。)

2.特色文艺节目。创作广西特色科普文艺表演节目,通过山歌等形式唱响土地保护法等节目穿插在整个启动仪式。广泛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市情市策及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利用的其他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3.展播主题宣传片。围绕此次活动主题,现场展播自然资源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推广宣传片。进一步提升镇、村两级田长对“田长制”工作的认识,引导全社会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田长制”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走进千家万户。(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4.情景剧趣味知识问答。围绕“土地日”和“田长制”,提前拍摄制作情景剧,通过现场播放剧片,在情景剧中提出问题,现场群众进行趣味知识问答,并安排专家进行解答。以此提高群众对田长制以及土地使用方面法律法规的认识,并现场发放纪念品及推广宣传册。(责任部门:局办公室、耕地保护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察科)

5.田长耕地保护手记。邀请辖区内“耕地守护人”代表(1-2名),现场讲述、分享耕地保护过程中的故事,呈现柳州耕地田长制的推进情况。(责任部门:耕地保护科、局办公室、柳江区自然资源局、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田长制顺口溜表演。结合田长制履职要求内容,改编成节奏轻快的顺口溜,安排人员(8-10名)代表进行表演。(责任部门:局办、耕地保护科、局团总支、政策法规科、执法监察科)

7.赠田长公示图。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向柳州市赠田长公示图。柳南区自然资源局、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对应的县级、乡级田长参加仪式。(责任部门:耕地保护科、局办、柳南区自然资源局、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百名田长连线宣誓活动。组织百名市、区、乡、村各级田长及网格员,或耕地保护工作者,通过视频连线进行网络宣誓,形成宣传合力。(责任部门:局办、耕地保护科、各县(区)局、分局)

(二)媒体宣传

1.在局两微一端(局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以及局机关一楼LED大屏幕展播第32个全国“土地日”电子海报。同时,推送土地日宣传标语、宣传方案以及相关土地日知识等。

2.在局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开设专栏“土地日”科普知识连载。对全国“土地日”当天各城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微直播,与网友线上互动交流。

3.联系广西日报、柳州电视台、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南国今报等媒体,对全市土地日当天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向中国国土资源报、自治区厅宣传中心报送我市开展相关宣传情况。

责任部门:局办、耕地保护科、生态修复科、地质勘查科、矿产管理科。

(三)氛围营造

根据实际需要,各单位部门可以张贴提倡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海报,或在各种圩日、集市聚集地和少数民族纪念日活动场所悬挂印有土地日宣传口号的横幅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责任部门:各城区局、分局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教育等部门以及共青团、高校、学会协会等团体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学术团体、社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多用新媒体方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传递“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担当,形成上下协同、各方努力、人人尽责、共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局面。

(二)各县(区)局可参照本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第32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于活动举行当天报市局办公室。

(3) 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分局以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到市局领取土地日宣传资料,具体时间请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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