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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国土资源局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

2017-06-20 17:05     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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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政策和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努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针对我市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活动主题

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活动时间

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621日开始至627日结束。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内容,围绕活动周主题,宣传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意义,各地做法与成效。

(三)宣传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性质、作用和意义,宣传不动产登记政策、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普及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等,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四)深入宣传我市土地资源市情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土地资源开发保护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高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现场主题宣传活动

6月23日上午900-1130,在市鱼马公园开展纪念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展示珍稀矿产标本;开展调查问卷、邀请市民通过扫描官方微信二维码进入“不动产登记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链接,现场进行线上线下联动活动,宣传节约集约用地、不动产登记政策,增强公众对国土资源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现场设置咨询服务点,悬挂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提问等方式开展宣传。

责任单位:局办、地籍科(不动产登记局)、耕保科、矿管科;配合单位:测绘院、地环科、整理中心

(二)网络宣传

1.前期在局门户网站制作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专栏,开展相关问卷调查,同时,发布土地日宣传标语、宣传方案、电子海报以及相关土地日知识等。

2.在局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开设专栏“土地日”科普知识连载。对全国“土地日”当天各城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直播,与网友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局办、地籍科(不动产登记局);配合单位:地环科、耕保科、矿管科、各分局

(三)横幅宣传

以城区为单位,在市内各重点园区悬挂提倡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横幅;以县区为单位,在国道两侧悬挂横幅,数量原则上以每车程半小时一条为宜,同时,在各种圩日、集市聚集地和少数民族纪念日活动场所,悬挂印有土地日宣传口号的横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分局

(四)媒体宣传

联系市电视台、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南国今报等媒体,对土地日当天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向中国国土资源报、区厅宣传中心报送我市开展相关宣传情况。

责任单位:局办

五、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积极配合,踊跃参与,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各县区局、各分局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并派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开展本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将活动开展情况(简短介绍文字及配图)实时报送市局办公室,邮箱:bgs2825279@163.com,以便做好同步宣传。

(三)621日后,各分局可到市局领取土地日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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