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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国土资源局第2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第2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

2018-06-12 11:19     来源: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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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25日是第28个全国“土地日”。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加大国土资源政策和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努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针对我市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活动主题

珍惜土地资源  建设美丽家园

二、活动时间

28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时间为623日(星期六)至29日(星期五)。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深入宣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工作、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理念,切实提高全民共同关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

(三)深入宣传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了解土地调查的目的意义以及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和参与土地调查。

(四) 深入宣传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性质、作用和意义,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的新进展,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五)深入宣传我市土地资源市情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土地资源开发保护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提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小记者走进国土资源局”主题宣传活动

6月16日上午 1000-1130,在市国土资源局24楼(第三会议室),与柳州日报社开展“小记者走进国土资源局”创新宣传活动,纪念第28个全国“土地日”。现场开展座谈会,邀请专家给小记者授课,并启动第 28个全国土地日征文比赛活动;624日下午15:30—17:00,在市国土资源局24楼(第三会议室)举行征文比赛颁奖仪式;开展调查问卷、邀请小记者通过扫描官方微信二维码进入“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链接,现场进行线上线下联动活动;现场开展咨询服务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解答小记者提问等方式开展宣传。

责任单位:局办、地籍科、地环科、耕保科、调控科、信息中心;配合单位:测绘科、整理中心

(二)网络宣传

1.前期在局门户网站、局机关一楼LED大屏幕制作第2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专栏,开展相关问卷调查,同时,发布土地日宣传标语、宣传方案、电子海报以及相关土地日知识等。

2.在局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开设专栏“土地日”科普知识连载。对全国“土地日”当天各城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微直播,与网友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局办、地籍科、地环科;配合单位:耕保科、矿管科、各分局

(三)横幅宣传

以城区为单位,在市内各重点园区悬挂提倡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横幅;以县区为单位,在国道两侧悬挂横幅,数量原则上以每车程半小时一条为宜,同时,在各种圩日、集市聚集地和少数民族纪念日活动场所,悬挂印有土地日宣传口号的横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各分局

(四)媒体宣传

联系市电视台、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南国今报等媒体,对土地日当天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向中国国土资源报、区厅宣传中心报送我市开展相关宣传情况。

责任单位:局办

五、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第2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积极配合,踊跃参与,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各县区局、各分局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第2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并派专人负责,做好总结反馈,整理活动的各项资料,请各县(区)于75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信息)、典型活动照片(2-5张)及文字说明,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局办公室。

(三)各分局可到市局领取土地日宣传资料,具体时间请电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局办公室  欧君  0772-2825279

市局地籍科  朱婷婷 15077289561(宣传资料)

电子邮箱:bgs28252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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