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土地日”。为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对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土地日宣传主题,针对我市当前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活动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二、活动时间
第3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时间为6月19日(星期五)至26日(星期五)。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新法规、新政策,引导全社会关心和珍惜土地资源,增强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意识,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职能职责。
(二)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对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宣传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及我市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经验做法。
(三) 深入宣传我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及社会关注度,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四)深入宣传当前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重点工作,主要围绕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生态修复、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普及土地资源开发保护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土地日电台直播互动等主题宣传活动
在6月19-26日期间,围绕第3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市局与柳州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联合开展大型直播互动节目,通过公益广告、科普有奖问答、主题抖音小视频等方式,在FM102.9柳州综合广播、FM99.10柳州交通广播作系列宣传,并送出166份来自全市各个区、县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推荐的农特产品。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柳州市综合广播微信公众号、柳州市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科普有奖答题互动平台,与社会各界和群众线上线下联通;通过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进行土地日联动活动。
责任单位:局办、政策法规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开发利用科、确权登记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地质勘查科、生态修复科、执法监察科
(二)网络宣传
1.在局门户网站、局机关一楼LED大屏幕播放第30个全国“土地日”电子海报,同时,发布土地日宣传标语、宣传方案以及相关土地日知识等。
2.在局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开设专栏“土地日”科普知识连载。对全国“土地日”当天各城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微直播,与网友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局办、确权登记科、地质勘查科;配合单位:耕保科、矿管科、法规科、各分局
(三)横幅宣传
以城区为单位,在市内各重点园区悬挂提倡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横幅;以县区为单位,在国道两侧悬挂横幅,数量原则上以每车程半小时一条为宜,同时,在各种圩日、集市聚集地和少数民族纪念日活动场所,悬挂印有土地日宣传口号的横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各分局
(四)媒体宣传
联系广西日报、柳州电视台、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南国今报等媒体,对土地日当天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向中国国土资源报、区厅宣传中心报送我市开展相关宣传情况。
责任单位:局办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教育等部门以及共青团、高校、学会协会等团体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学术团体、社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多用新媒体方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传递“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担当,形成上下协同、各方努力、人人尽责、共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局面。
(二)各县(区)局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第3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于月6月3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三)柳东、北部生态新区分局以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到市局领取土地日宣传资料,具体时间请电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