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围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应急技术支撑、项目综合治理等工作,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要求,强化“人防+技防”监测预警,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柳州市近两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2024年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情况
2024年,全市共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报告197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34.59万元,灾情规模等级均为小型。由于降水增多等原因,与2023年同期相比,发生灾害增多169起。从灾害类型上看,崩塌150起、地面塌陷15起、滑坡31起、泥石流1起。从引发因素上看,以降雨等自然因素为主引发约占90.9%;以切坡建房、打井抽水等人为因素为主引发约占9.1%。从区域分布上看,地质灾害发生区域基本与强降雨区域重合,灾情集中多发于三江县、融安县、融水县,约占发生总数的64.97%,直接经济损失以融安县、融水县、柳江区为主,占总数的83.95%。
(二)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及风险区情况
根据“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数据统计,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83个,威胁人口55897人,威胁财产约24.48亿元。按灾害类型分:崩塌588处、滑坡264处、地面塌陷20处、泥石流11处;按险情规模分:小型764处、中型90处、大型20处、特大型9处。根据修改后的柳州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全市共有地质灾害中等以上风险区4241个,其中中风险区3038个、高风险区929个、极高风险区274个,威胁面积达3802.47km²,其中高和极高风险区威胁人口445081人。(详见附件1)
三、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趋势预测
(一)2025年气象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柳州市气候状况总体一般到偏差。汛期(4~9月)全市平均总降水量为1000~1200毫米,较常年正常到略偏少(常年1227.8毫米);暴雨集中期为5~6月,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区域性、阶段性暴雨洪涝出现风险高;汛期平均气温偏高,暴雨、强对流、高温等灾害明显。前汛期(4~6月):各地总降水量为600~9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大部正常到略偏少。后汛期(7~9月):各地总降水量为300~5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大部偏少1~2成。平均气温偏高,高温日数偏多,高温热浪出现频率高、极端性强。
(二)2025年水文趋势预测
水文部门预测,2025年柳州市江河洪水态势总体属正常稍偏差年景,都柳江、古宜河、融江、柳江、洛清江等大江大河出现2~5年一遇洪水几率较大,鹿寨、融水、融安、三江县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出现5~10年一遇洪水,后汛期可能出现旱涝急转局面,江河来水比正常年份偏少。预计,柳江柳州水文站最高水位约为83米(警戒水位82.5米);三江县古宜水文站最高水位约为153米(警戒水位152.6米);三江县涌尾水文站最高水位约为147米(警戒水位146.1米);融安县长安水文站最高水位约为115米(警戒水位114.6米);融水县融水水文站最高水位约为108.5米(警戒水位106.6米);柳城县柳城水文站最高水位约为94.0米(警戒水位93.8米);鹿寨县鹿寨水文站最高水位约为88米(警戒水位88米),鹿寨县对亭水文站最高水位约为83米(警戒水位81.7米);其他中小河流发生局部极端暴雨洪水可能性较大。
(三)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25年降雨趋势预测,结合近年来全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发育特征分析,预测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将呈易发、多发和局部集中态势,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泥石流次之。汛期主要发生在4~9月,其中6~8月“龙舟水”“七下八上”和短临强对流降雨等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对各类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及位置进行统计发现,近十年是土质崩塌、滑坡的高发期,特别是融水、融安、三江和鹿寨农村建房屋后边坡要重点防范。此外,秋季发生阶段性气象干旱概率较高,柳江区东部、柳南区西部、鹿寨县西部和柳城县东南部的岩溶区打井抽水引发地面塌陷的可能性较大。总体上看,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的数量、发生频率、危害程度较常年偏多。
四、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汛期(4月至9月)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主汛期(6月至8月)重点防范“龙舟水”“七下八上”、短临强对流降雨和台风天气,特别是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时段及雨后2~3天,需予以重点关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9月至次年2月需要重点关注因干旱打井抽取地下水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活动以全建设周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
针对不同地质条件下可能引发的不同地质灾害做好重点防范工作,碎屑岩或花岗岩地区应着重防范切坡建房、修路等引发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高陡斜(边)坡、山脚山边、临崖建房等碳酸盐岩分布地区应着重防范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岩溶发育区域应着重防范建筑施工、抽取地下水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频率较高、损失程度较大的区域为防范重点,全市共划分出12个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详见附件2)
(三)重点防范对象
重点防范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内的切坡建房、陡崖陡坡陡坎下的住户、易崩易滑地段房屋、学校、医院、集中安置点、道路沿线、旅游景区、度假休闲场所、在建施工工地、重要工矿厂区、临建宿舍和交通、能源管网沿线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均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威胁人数等情况,将鱼峰区天马街道箭盘山街道办事处崩塌等11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西廓极高风险区等75个风险区列为2025年市级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详见附件3、4),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在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相关防范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全面落实地灾防灾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要求,严格遵守“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防灾责任体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村(社区)一线处置工作责任和包保责任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各地情况及时制定本辖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清单,督导乡镇(街道)落实村(社区)、屯(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叫应”和避险机制,把防灾责任、措施落实到责任人和隐患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各级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强化数据共享,会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科学施救,提高救援能力。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铁路、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的要求,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人为工程及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督促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避让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避免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负有地质灾害防治监管责任的各有关部门)
(三)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屯四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核实,切实夯实隐患和风险区底数,并将该项工作纳入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更加精准的数据支撑。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风险区巡查员监管机制,督促辖区乡镇(街道)落实更新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防灾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为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属地范围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点)更新调查工作,重点对中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进行更新评价,更新柳州市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底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铁路沿线、公路沿线、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矿山、城市公园、水利工程、交通工程、输变电等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防灾责任人。(责任单位:负有地质灾害防治监管责任的各有关部门)
(四)动态开展隐患排查巡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林业和园林、应急管理、铁路、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三查”工作。强降雨期间要组织加密开展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在建工程与设施、切坡建房等区域巡排查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落实防灾预案和防范措施,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铁路部门要做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及隐患治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公路、水运沿线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及隐患治理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和治理等防治工作,以及组织学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教育和防灾避险演练;文旅部门要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及隐患治理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配合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专职监测员或巡查员做好河道岸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巡查检查工作,要加强地下水开采管理,防止地下水超采导致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林业部门要做好所管理的林场、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及隐患治理工作;住建部门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及隐患治理工作,加强农村切坡建房技术指导;农业部门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做好涉及农业农村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水文中心、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点)巡查排查工作。(责任单位:负有地质灾害防治监管责任的各有关部门)
(五)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气象局要在汛期(4~9月)以及其它重点时段加强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利用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平台,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根据气象部门短临强降雨预报,针对性加强地质灾害短临预警工作,提高极端天气下高风险区气象预警频次和精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开展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持续深化“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普适型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能第一时间准确传达到基层一线、具体岗位、具体隐患点位和每一处在建工程。要加强群测群防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时开展监测员遴选、培训和考核,按照每个隐患点不少于1人的标准落实监测员,及时更新群测群防人员信息,并于汛前主动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喊醒”“叫应”机制,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推动响应处置到点到户到人,落实监测人员工作经费。配合做好已建成的监测预警点的巡查维护,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转和信息安全传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主动避让转移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实现流程化、清单化管理,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在强降雨来临前、发现成灾迹象及风险研判不清时,及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和“不安全、不返回”。要细化完善避险转移方案,加强避险转移路线复核和避险场所安全评估,特别是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病人、残疾人等的“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抓好“五个关键环节”(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往哪转、转移人员管理),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梳理辖区各类应急处置力量,明确指挥关系、响应流程、通联方式和力量编成,升级、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合理前置抢险调查和救援力量以及救灾装备物资,确保“三断”(断电、断路、断网)情况下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援和应急调查处置。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七)加快推进地灾治理项目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对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5个新建项目要确保在5月底施工建设,今年新安排的9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新建项目5个,续建项目4个,详见附件5)必须在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要做好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及以前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终验收、审计和工程结算、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要抓好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竣工验收、项目管护等全流程监督和管理,重点关注安全生产、项目进度、资金执行率等问题,重点整治项目单位履职不到位情况、项目质量不合格、挂靠资质等行为,严厉查处项目资金截留挪用、收贿受贿、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对已建治理工程的维护,确保汛期正常发挥防灾减灾功效。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确保常备一批成熟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加强宣传培训演练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要以微视频、播放公益广告和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手册等形式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进街道(乡镇)、进社区(村屯)开展地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要针对风险隐患特别是新划定的风险区(点)的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员(网格员)等人员开展全覆盖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培训,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确保遇险时能够安全有序快速撤离,年内所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风险区(点)至少开展1次微演练,切实提升群众的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激励机制作用,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查灾报灾防灾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地质灾害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编制“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总结柳州市“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成效,分析未来五年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部署,编制柳州市“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同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柳州市地质灾害现状、发展趋势、防治项目措施等编制本行政区域“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县(区)应单独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十)推进成果转化应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已完成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普查)、精细化调查成果和三江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成果,完善“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和风险数据库,做好风险区内重点监控对象和潜在受威胁人员的精准识别工作,将隐患点威胁的住户、风险区潜在受威胁住户等纳入本年度县级预警预报体系。配合技术单位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点)更新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调查成果融入“一张图”系统,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和风险源头管控,为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严峻形势,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风险和安全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前谋划部署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层层压实防治责任,将隐患点和风险区(点)防治责任落到乡镇政府、村组以及监测责任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保障,将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害勘查、气象预警、群测群防员补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要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监管,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评价、管理和运用,提升考评效能,确保按时按进度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三)加强指导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市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管,对项目实施不规范、进展缓慢、竣工验收不及时的县(区)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或长期整改不到位的,相应减少其次年项目和资金的安排。
(四)做好舆论引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林少伟,联系电话,0772-3730325,邮箱:lzgtdh@126.com。
附件:1.2025年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及风险区情况统计表
2.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3.2025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4.2025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风险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5.2025年柳州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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