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推进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发挥专家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公共决策的作用。现按照《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专业专家,重建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任务
本次遴选进入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的专家,主要指导和服务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矿区)生态修复、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复垦等工程项目技术文本、项目验收的评定审查。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对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方面的现状和发展状况较为熟悉。
(三)熟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及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矿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熟悉相关专业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四)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工程、水文水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采矿工程、爆破工程、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土地规划、城乡规划、工程造价或其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条件优异者可据情况放宽至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满十年。
(五)年龄在35-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具备野外踏勘工作能力。
(六)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个人申请类: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填写《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推荐类: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情况下填写《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入库专家单位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审核遴选。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或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符合遴选条件的,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三)审核公示。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符合条件的入围专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并在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申请人可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者送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楼2014室)。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或单位推荐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其他材料。如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属个人申请的,本人需在申请表签名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和负责,复印件材料签名并注明日期;单位推荐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弄虚作假、剽取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1-2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单位推荐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梦琴 0772-2150685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