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意见》(柳政发〔2012〕75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轻灾害风险为主线,突出行政防灾和技术防灾相结合,推动地质灾害以“隐患点”单一防控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柳州市地质灾害概况
(一)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3年,全市共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报告28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6.55万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发生灾害减少281起,下降90.9%;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162.51万元,下降94.6%。按灾害类型分,崩塌14起(占50%)、地面塌陷14起(占50%);按灾情规模分,均为小型地质灾害;按引发因素分,以自然因素为主引发的地质灾害23起(占82%),以人为因素为主引发的地质灾害5起(占18%)。在空间分布上,灾害多集中在融安县(11起,占39%)、融水县(5起,占18%)、柳南区(4起,占14%)等县区。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数据统计,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82个,威胁人口约57000人,威胁财产约24亿元。按灾害类型分:崩塌587处、滑坡264处、地面塌陷20处、泥石流11处;按险情规模分:小型763处、中型92处、大型13处、特大型14处。根据修改后的柳州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风险区3460个,其中低风险区1049个、中风险区1241个、高风险区801个、极高风险区369个。(详见附件1)
三、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4年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4年全市总降水量较常年偏多,与常年相比,大部偏多1—3成,其中融安、融水为2000—2500毫米,其余县区为1500—2000毫米;暴雨集中期出现在5—6月,局地可能出现极端性强降水过程,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风险高。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24年降雨趋势预测,结合近年来全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发育特征分析,预测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将呈易发、多发和局部集中态势,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泥石流次之,规模以小型为主。主要发生在汛期5~9月,其中6~8月“龙舟水”、短临强对流降雨和台风天气等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地质灾害的数量、危害程度总体上较常年偏多。
四、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汛期(4月至9月)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主汛期(6月至8月),特别是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时段及雨后2—3天,需予以重点关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9月至次年2月需要重点关注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活动以全建设周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
碎屑岩或花岗岩地区应着重防范切坡建房、修路等引发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高陡斜(边)坡、山脚山边、临崖建房等碳酸盐岩分布地区应着重防范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岩溶发育区域应着重防范建筑施工、抽取地下水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全市划分出12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详见附件2)
(三)重点防范对象
重点防范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内的切坡建房、陡崖陡坡陡坎下的住户、易崩易滑地段房屋、学校、医院、集中安置点、道路沿线、旅游景区、度假休闲场所、重要工矿厂区、临建宿舍和交通、能源管网沿线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均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威胁人数等情况,将城中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山水社区(金东花卉市场)崩塌等10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中区河东街道办事处高风险区等56个风险区列为2024年市级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详见附件3),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也要在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相关防范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全面强化落实防灾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村(社区)一线处置工作责任和包保责任制度。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把防灾责任、措施落实到责任人和隐患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各级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统筹抓好防治工作落实。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强化数据共享,着力破解短临预报难题。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科学施救,提高救援能力。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林业和园林、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的要求,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人为工程及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督促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避让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避免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市地质灾害调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屯四级地质灾害双控责任体系,督促辖区乡镇(街道)落实更新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防灾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铁路沿线、公路沿线、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矿山、城市公园、水利工程、交通工程、输变电等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防灾责任人。(责任单位:市地质灾害调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动态开展隐患排查巡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组织自然资源、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业和园林、应急管理、铁路、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三查”工作。强降雨期间要组织加密开展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在建工程与设施、切坡建房等区域巡排查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落实防灾预案和防范措施,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五)着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气象局要在汛期(4~9月)以及其它重点时段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根据气象部门短临强降雨预报,针对性加强地质灾害短临预警工作,提高极端天气下高风险区气象预警频次和精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探索开展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持续深化“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普适型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能第一时间准确传达到基层一线、具体岗位、具体隐患点位和每一处在建工程。要加强群测群防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时开展监测员遴选和培训,按照每个隐患点不少于1人的标准落实监测员,及时更新群测群防人员信息,并于汛前主动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喊醒”“叫应”机制,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推动响应处置到点到户到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六)全面强化主动避让转移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在强降雨来临前、发现成灾迹象及风险研判不清时,及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和“不安全、不返回”。要细化完善避险转移方案,加强避险转移路线复核和避险场所安全评估,特别是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病人、残疾人等的“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抓好“五个关键环节”(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往哪转、转移人员管理),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七)统筹推进工程治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安排的防治项目,按照防治项目绩效目标统筹推进,年内完成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新建项目3个,续建项目9个,完成2023年增发国债安排项目11个(详见附件4),要抓好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竣工验收、项目管护等全流程监督和管理,重点关注安全生产、项目进度、资金执行率等问题,切实发挥地质灾害防治财政专项资金效益。要加强对已建治理工程的维护,确保汛期正常发挥防灾减灾功效。要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
(八)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及时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实现流程化、清单化管理,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健全专业地勘单位驻守支撑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队伍技术优势,补强重点地区防灾短板。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梳理辖区各类应急处置力量,明确指挥关系、响应流程、通联方式和力量编成,升级、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合理前置抢险调查和救援力量以及救灾装备物资,确保“三断”(断电、断路、断网)情况下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援和应急调查处置。[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持续提升全民防灾能力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继续加强隐患点和风险区地质灾害防治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对辖区相关责任人、乡镇村组干部、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及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微演练,切实提升群众的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激励机制作用,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查灾报灾防灾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地质灾害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
三江县要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县级双控试点工作,围绕基层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存在的短板和难题,探索转变现行防治管理方式,从以隐患点为主要管理对象,转变为以“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既要能管住“隐患点”,又要能管住“风险区”,建立降低区域地质灾害风险的长效机制,为全区全面推行双控工作提供技术和制度借鉴。(责任单位: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其他县(区)、新区全域双控试点工作,将地质灾害中等以上风险区纳入日常监测预警范围,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协同工作机制研究,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提升风险源头防控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作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加强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保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群测群防员补助和工程治理等。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监管,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评价、管理和运用,提升考评效能,确保按时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
(三)加强技术支撑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专业地质勘查单位为技术支撑,着力建立完善专业地勘单位技术支撑服务长效机制,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缓解基层防灾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专业地勘单位在基础工作、日常巡查、防灾建议、临灾处置、应急调查等方面技术支撑作用。
附件:1.2024年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及风险区情况统计表
2.2024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3.2024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4.2024年柳州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情况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